TCL洗衣机

一、目的与适用范围

为规范服务商、工程师收费行为,维护“三包”期外消费者合法权益及公司利益,合理使用“三包”期外收入资源,根据国家相关法规,特制定本规定。

本规定适用于TCL冰箱、洗衣机、冰柜产品。 


二、冰洗产品主要部件保修范围


三、“三包”期外服务收费范围

下列超过“三包”有效期,或属于有效期内但不属于“三包”责任范围的,其产品服务属于有偿服务范围,工程师在上门时需按本标准收取相关费用。

消费者所购买的产品已经超出正常免费保修期限(即:三包有效期的时间规定)。

消费者因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、造成损坏的。如:未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、异物进入而造成故障和损坏的。

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。如:用户在指定维修服务站点以外场所,进行修理或拆动、改装引起的故障和损坏。

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。三包凭证型号与所维修产品型号、机号不符或涂改。

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。如:由于雷击、雨淋、火灾、水灾、地震、风灾等自然灾害及异常电压、公害、化学物质的侵蚀等因素造成的故障和损坏。

非本公司所制造的产品而引起的故障(如:外接设备漏电导致产品损坏等)。

非家庭生活环境使用场所以及恶劣条件下(油烟、灰尘、受潮、直射阳光等)使用产生的故障。

消费者购买后,由于操作失误、搬运跌落、移动磕碰等非产品质量原因引起的故障和损坏。


四、“三包”期外收费构成及标准

1. 包修日期计算以用户正规购机发票时间为准。对丢失发票或有效购买凭证的,则以产品机身条码所显示的日期顺延三个月开始计算。

2. 保外产品发生故障而需要修理时,用户须支付“维修费、备件费、上门交通费、拉机搬运费”。

3. 维修费:指工程师向消费者收取的劳务费用,包含产品检测、修理、调试、安装等费用,以及仪器设备磨损、折旧、辅料费用的总和。

备注:

1)如当地物价局出台检修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标准时,按当地物价局的标准执行,并报总部备案。

2)同台产品同时维修多个故障,维修费不累加,以故障维修费最高项的进行结算。

4. 上门交通费:用户地址在网点所在地的市区(或城区)范围或在15公里以内的,不收取上门交通费。但工程师已检测出故障原因,而消费者主动提出不修时的,需向用户收取40元/台检测费。超出网点所在地的市区(或城区)范围或超过15公里以上范围的按1.5元/公里收取上门交通费。

5. 拉机搬运费

6. 备件费:指工程师在修理产品过程中,所更换的零部件费用总和。主要备件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,全国统一。


五、“三包期外服务收费规范

1. 对于“三包”期外收费过程中消费者需要开具发票的:对于服务商提供服务的,由服务商负责提供,不能开具发票的服务商,由服务商到当地税务部门购买相应维修类发票,严禁分公司代开发票。

2. 对于为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时,必须注意以下事项:

1.1 针对于个别由于备件供应问题造成不能修复的,分公司在处理此类消费者时,建议以折旧换机、补差换机等方式解决处理。

1.2 分公司向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及增值服务是提升“三包”期外消费者服务满意度的重要手段;对“三包”期外收费工作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,不能因此影响服务质量,更不能为了提高“三包”期外收入而采用隐瞒甚至欺骗的收取方式。


六、“三包”期外维修后的保用期

1. 超过“三包”有效期机器维修后的保用期

2. 超过“三包”有效期的产品维修后,应保证修理后产品正常使用30日以上,如在30日内出现故障,不收取检修费用。属于同一故障部件不收取备件费用,不同故障备件需收取相关备件费用。

3.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,若故障机一年内超出2次维修,2次以上的不得再收取消费者检修费用,但要收取相关备件费用。


七、其他

1.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2. 本规定条款与国家或地方法律相抵触时,以法律为准。